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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来源:沈阳化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2020-04-30 】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和服务理念,依据《沈阳化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沈阳化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就学生校外住宿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凡我校在籍学生的住宿,原则上要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允许学生到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对由于患病等与学校统一规定相冲突的极个别情况,须本人提交申请书,说明外宿理由,填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校外住宿。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内容包括:

1、学生的申请理由;

2、学生家长同意学生在外住的宿签字书面信件,申请学生应该保证书面信件的真实性;

3、校外住宿期间的详细地址以及方便的有效的联系方式;

4、两人以上合租校外房的,要提供共同外宿者的个人情况以及方便有效的联系方式;

5、申请者的责任承担保证,即由于学生本人在外住宿引发的一切问题,如安全等问题,由申请者自己负责。

第四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批准程序按下述办理:

各学院接到住宿申请表后,先由班主任(辅导员)初审并签署意见;然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增强在外住宿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行路安全、住宿安全以免遭伤害和损失。

第七条对于在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包括提供虚假的家长同意校外住宿的书面信件、虚假的地址、虚假的联系方式等等)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照《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未获批准或不经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经批准在外住宿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生在《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所承诺的内容以及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的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主管部门。